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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IPO
IPO的涵义
在A股市场IPO指通过境内券商提供的股份制改制、辅导、向中国证监会推荐发行上市服务,最终实现企业在A股市场发行股份并上市
IPO对企业的意义
企业通过发行股份上市,可以扩大经营,有效改善治理结构,提高管理水平,增强竞争实力和抗风险能力。充分挖掘企业内在价值,促进企业财富最大化
证券公司担任的角色
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
适用企业
适用于主营业务突出、成长性良好,且在行业中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企业
IPO网下询价专区
可转债网下申购专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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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再融资
再融资的涵义
上市公司通过再融资,可实现在国内A股市场的股权融资、债权融资、引进战略投资者、集团内资产的整体上市、换股并购、资产重组等多种目的
公开发行的再融资产品类型
配股:上市公司向全体原股东按比例配售股份,实现股权融资
公募增发:上市公司公开增发股份,实现股权融资
可转债:上市公司发行在一定期间内依据约定的条件可以转换成股份的公司债券;初始形式为债权融资,待转股后变为股权融资
分离交易的可转债:上市公司发行附带认股权证的公司债券,债券和认股权证可以分开单独交易,同步实现股权融资和债权融资
非公开发行的再融资产品类型
定向增发:上市公司向不超过10名特定对象(可以包括大股东)发行股份;实现股权融资、引进战略投资者、实现集团整体上市、实现换股并购、实现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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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债公司债
企业债的涵义
企业/公司通过资本市场发行中长期债券,达到筹措中长期资金的目的。
通过发改委(企业债适用)/证监会(公司债)审核批准,企业/公司获得发行额度和发行方案的许可,并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销售债券
企业债的优势
为客户提供除股权融资以外的直接融资品种,满足企业融资多样化的需求
与银行贷款相比,具有利率相对灵活、资金成本低、融资规模大、期限长等特点
证券公司担任角色
企业债:承销商
公司债:保荐人/债券受托管理人/承销商
适用企业/公司
适用于资产负债率较低、有中长期资金需求但股权融资需求尚不迫切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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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短期融资券
是指企业依照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5〕第2号)所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和交易并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融资券采用实名记账方式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登记托管
短期融资券的优势
利率市场化,融资成本低;融资便利快速
余额管理,提供稳定资金;积累发债经验,提升企业形象
担任角色
证券公司:主承销商
适用企业
具有稳定的偿债资金来源,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盈利
流动性良好,具有较强的到期偿债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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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投资银行服务
财务顾问:海外上市前重组财务顾问以及香港上市公司各类财务顾问服务
私募:企业海外上市前私募的财务顾问以及资金安排人
上市保荐及承销:香港主板及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承销以及香港主板的保荐业务
收购合并:各类跨国收购合并的买方/卖方财务顾问
上市后融资:上市公司各类再融资,包括股票增发、配股、权证发行、可转债以及其他衍生工具的承销商